据了解,该试行政策明确了17条对商城国际化发展的利好政策,而且市政府还设立1亿元临沂商城发展专项资金,对临沂商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市场改造提升、会展经济、人才培育等领域予以支持。该试行政策实施期限为2016年全年。
根据规定,凡符合要求的临沂商城各类市场主体均可按规定向所在区商城主管部门提报相关申报材料。经五区商城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临沂商城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组织审核。五区申报的时间由五区商城主管部门确定并正式公布。临沂商城国际贸易服务大厅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上一个季度的申报。
解读 17条商城利好政策逐条看
旅游购物商品每箱奖励500元
临沂商城范围内的外贸企业通过临沂海关采用“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出口的,按实际标准集装箱量,每箱给予500元奖励,“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后,实行同等奖励方式。通过临沂港进、出口直通的,按实际标箱数每箱奖励100元。
境外参展每人最高可获7500元资助
对临沂商城范围内企业、商户参加境外展会发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给予全额补贴,参会人员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7500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商户每个展会最多可支持2人。在境外设商品展示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跨境电商海外仓的,给予项目前期费用5%的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年内参加境外宣传所发生的费用给予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支持临沂商城范围内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参加案件应诉实际发生的律师费,给予全额补助。前述项目已享受省、市级资助的按差额进行补贴。
被认定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奖励10万元
临沂商城范围内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当年被认定为省级、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用于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银行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给予20%的贴息支持。
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出口信用保险费全额补助
对临沂商城范围内上一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外贸企业,给予当期发生的出口信用保险费全额补助。 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产生的费用,在省、市两级财政扶持基础上对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年纳税突破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在临沂商城范围内经营电子商务,年纳税电商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年纳税电商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元的垂直电商平台,给予平台基础设施投入50%以内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纳税电商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的垂直电商平台,给予平台基础设施投入50%以内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年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临沂邮政发送的跨境出口包裹,给予邮政资费20%的补贴。对租赁场地500平方米以上用于开展跨境包裹处理业务的主体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租金补贴。
对获得临沂商城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平台”评选荣誉的单位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国家、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及其以上财政扶持政策的电商企业,分别按国家、省补助额给予相应比例的配套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
电商园区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临沂商城范围内的办公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电商经营主体入驻率达80%以上,实际运行一年以上且入驻企业年交易额达1亿元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园区、基地,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建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入驻有跨境电子商务实绩的企业20家以上,给予园区经营方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批发市场电商专营区最高奖励50万元
对临沂商城专业批发市场内设立的电商专营区,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电商主体入驻率超过80%,具有较完善的电商服务体系且年电商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市场内设立电商服务点,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市场补助最多不超过3家;对电商经营户占比超过50%的批发市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增加奖励10万元,跨境电商经营户占比超过20%的,增加奖励20万元。
5A级物流企业奖励25万元
积极支持物流企业和园区开展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对新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的物流企业及物流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国家3A、4A、5A级荣誉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
对在临沂当地注册、总部设在临沂,模式先进、已正常运营、市场占有率高、业户信任度高,为临沂商城企业商户提供服务的公共物流服务平台,给予平台基础设施投入的50%以内资助,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大力支持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开展物流诚信体系建设
对取得明显效果的规模化经营物流园区,园区业户不出现携款携货逃跑等非法行为的,按照园区内诚信规范经营业户达到80%以上、90%以上及100%,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平台内诚信规范经营业户达到80%以上、90%以上及100%的,平台使用业户不出现携款携货逃跑等非法行为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
在临沂设立总部、分支机构、大型企业公司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等,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年税收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积极支持商城本地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重组或升级,有效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成立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公司,对运营良好、年税收超过100万以上(含100万元)、200万以上(含200万元)、300万以上(含300万元),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开展多式联运,鼓励物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对申报成功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新建仓储物流区最高补助50万元
对符合临沂商城规划,达到标准化(即建设标准化、管理标准化、信息标准化),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的新建仓储物流区,经审查通过后,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补助,单项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成为国家、省级仓储示范项目的,在享受补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老市场改造提升最高奖励200万
对临沂商城老市场按照“同类商品集中、同类市场整合”的原则搬迁、改造、整合,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达到相关标准的,按改造提升的建筑面积给予市场开办方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财政补贴,单个市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新创建山东省著名商标奖励2万元
对临沂商城范围内当年新注册的国内商标每件给予30%的补助,每户每年不超过2000元,其中创建成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注册境外商标的商户给予40%-50%的补贴,每户每年不超过2万元,境外注册商标有一定影响力的给予一定奖励。
奖励重点展会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于引进的国家、省级部门或行业协会在临沂商城主办的重大重点展会,办展规模达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对于在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活动,展会规模300-500个标准展位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501-1000个标准展位的,一次性奖励5-10万元;1001个标准展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境外单位在会展中心举办展览活动的,展会规模300-500个标准展位的,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501-1000个标准展位的,一次性奖励20-40万元;1001个标准展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在临沂商城举办的国家级、国际性高端会议、高峰论坛等,给予组织方50-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商城展会越多奖励越大
对临沂商城各市场集团、专业市场、商协会在会展中心举办的展会,每场规模不低于200个标准展位的,每场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对市场集团或专业市场在市场内举办的展会,区域外采购商在500人以上的给予每场10万元的奖励。对来临沂商城参加展览活动的境外参展商,按每个标准展位给予1000元的参展补贴,对参加展览活动的境外采购商,每人每次给予1500元人民币的境内交通补助。
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会展公司在临沂注册成立会展公司或区域中心,设立办事机构,每年举办展会二次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鼓励商城开展专业培训
在商城范围内开展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物流、会展等相关人才培训的市场集团、专业市场、商协会和专业培训机构,当年培训超过500人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资助。
设立临沂商城发展研究奖
对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人才开展临沂商城改革发展研究形成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著等,每年度组织一次评选,评选设临沂商城发展研究特别贡献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奖励。
记者郑文婷
责任编辑:梁子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