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归类实践中,“望文生义”“缺乏常识”的事例并不鲜见。撇开诸如“不是所有的控制器都是85.37的控制器”“不是所有的马达都是85.01的马达”之类的老梗不谈,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那些归类中的“意外”。
不是“茶”的茶
对于很多国人来说,似乎所有的植物制饮品都可以被称为茶,根茎叶花果无所不包。但在协调制度体系中,税目09.02项下的“茶”仅包括 “从茶属(山茶属)植物获得的各种不同的茶”。
针对不同地区传统习惯可能导致的命名差异,《税则注释》还特别列出了一些排他条款来进行说明:
本品目也不包括虽名为“茶”但却不是用茶属植物的叶制得的产品,例如:
(一)马黛茶(巴拉圭茶)(品目09.03)。
(二)供制草本植物浸泡剂或草本植物“茶”的产品。它们应归入品目08.13、09.09、12.11或21.06等。
(三)人参茶(一种掺乳糖或葡萄糖的人参精混合品)(品目21.06)。
由此可见,协调制度所称的“茶”,和我们通常理解的茶的范围相去甚远。P.S.:下面这“茶”,也不属于我们所讨论的范围,应作为“饮料”归入税目22.02项下。
不是“酱油”的辣酱油
辣酱油是上海人民喜爱的一种调味品,被称为“炸猪排伴侣”——但它既不辣,又没有任何酱油的成分。
作为舶来品,辣酱油其实是一种源于印度、引自英国、改良于本土的调味汁:Worcestershiresauce。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最后被称为“酱油”,但根据配料表,它只是一种特别的非酱油调味汁而已。
辣酱油配料表:水、白砂糖、食用盐、洋葱、香辛料、辣椒干、番茄酱、黄芥子、橘皮、栀子、玉竹、食品添加剂(冰醋酸、焦糖色)。
因此,在进出口环节,辣酱油并不能按“酱油”归入税则号列2103.1000,而应按“其他调味汁”归入税则号列2103.9090。P.S.:近年来,辣酱油商标上的品名已被改成“辣酱油风味调味料”,也算是对市场和监管所作的一种妥协吧。
不是“阀”的阀
通常而言,所有的阀甚至是和阀类似的龙头,都应归入税目84.81项下。但在汽车行业中,有一类名为“阀”的商品却不归入该税目:发动机进气/排气阀。
如上图所示,这个被称为“发动机进气/排气阀”的商品只是一根杆子,通过和发动机汽缸相互配合,来控制气体(燃料或废气)的进出。
在协调制度的语境中,“阀”属于“用以调节流体或某些固体流量”的装置,而单独报验的“发动机进气/排气阀”显然是做不到这点的。因此,它应按“发动机零件”归入税目84.09项下。
实际上,在工业领域常有与之类似的商品——基于工艺的考虑,生产者会将阀的阀体和整个机器的其他部件融为一体(通常是壳体),而将其他独立的部分单独命名为“阀”,两者配合起到控制流量的作用。
当这种“阀”单独报验时,由于其本身不是阀,与其他部件组合后,也找不到一个完整的阀作为其上一级部件,因此,通常都被归入所用设备的零件税号。P.S:如果你想请企业干脆换一个名字——对不起,这玩意儿自诞生之日起就叫这个名字,换个名字客户都不认识。看来改名是没戏的,只能靠大家在实践中提高防范意识了。
不是“灯”的灯
作为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器物,不论是完整的灯具,还是用于其中的灯泡/灯管等发光体,它们的税号都是耳熟能详的——无非94.05、85.39、85.12和85.31这么几个(后两个税目项下的灯具和用途有关)——但还有一类灯具却常常会被人忽视:红外线灯和紫外线灯。
红外线灯和紫外线灯用于发射不可见光,而不是作为照明装置存在,所以并不能归入税目94.05项下。通常红外线灯用于加热,一般归入税目84.19项下;紫外线灯用于消毒杀菌,一般归入税目85.43项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我们见到的红外线灯和紫外线灯也能看到红色或蓝色的光,但可见光的部分并不是这类产品的本意,只是由于产品工艺原因而产生的副产品,其设计原意还是应用不可见光。P.S.:虽然红外线灯和紫外线灯不属于94.05的传统灯具,但其灯泡(管)却与传统的灯泡(管)一同归入税目85.39项下。
不是“半导体”的半导体
一提起半导体器件,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税目85.41,如二极管、晶体管、LED、光电池等。
但是,还有一类半导体器件,也能通过外部参数的变化使电阻率发生变化,主要利用温度、压力等进行工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热敏电阻器(PTC、NTC)。
作为经典的半导体器件,热敏电阻器(PTC、NTC)通常作为温度传感器使用,但却按“电阻”归在税目85.33项下。P.S.:如果企业提供的说明认为该商品是半导体器件,并不能说明企业在伪瞒报,说的都是事实,只不过基于归类规则不属85.41项下的“半导体”而已。
此外,虽然压电晶体被归入税目85.41,但它却不是半导体器件,只不过它在协调制度内刚好和半导体器件分在一个税目里而已。
综上所述,笔者的一贯观点是——
不要太纠结于品名,就算没有任何虚假成分,完全相同的品名也有可能被归入不同的税号。相比较于品名,一件商品的成分、构成、工艺、用途、功能等内涵,对于归类是更加重要的。同时,深入了解协调制度,熟悉相关条款,尤其是排他条款的表述,才是避免“意外”的基本功。
文:海关总署归类中心上海分中心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