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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试点工程通过验收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次数:134
1月,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试点工程(简称试点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该试点工程作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简称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的核心主体建设工程,有效支撑了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推广应用。此次验收通过,标志着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建信息平台
全国数据一张网
近几年来,我国物流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企业间物流信息交换渠道不畅、共享程度低,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弱等弊病阻碍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如何推进企业信息平台间和政府信息平台间的互联,形成全国数据一张网,成为物流业发展面临的新命题。
2007年,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启动浙江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2009年年底,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政府签署了《共同促进浙江交通物流发展会谈纪要》,决定在浙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谋划建设一个全国性的物流信息平台。2011年,交通运输部同意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承担试点工程的建设工作。
一场数据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革命被提上国家议程,2014年,国务院在《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加快推进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等已有平台,开展物流信息化国际合作;并明确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展,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
据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建立之初,国家物流信息平台通过标准规范体系与信息交换机制的构建,针对物流企业、物流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工商企业、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服务对象,与服务商合作探索建设增值服务产品。
边建设边应用
促共享开放
“在试点工程中,建设只是一方面,应用才是关键。”验收专家组组长、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巡视员郑黎明表示,“试点工程建设有其独特性,耗时长、见效迟缓,不是一两年就能完成的。国家物流信息平台边建设边运营,以应用成果检验建设成果。”
作为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的核心工程,试点工程通过建设完善物流公共应用服务系统,物流平台管理与监控系统、平台交换系统,数据资源平台,平台现有主机及存储系统,安全系统并制定平台标准系统,建设推广符合平台标准的物流管理软件7项任务,有效地支撑起了该平台的主体建设任务。
经历从无到有、从区域到全国、从全国到全球的跨越式发展,国家物流信息平台以标准、交换、数据三大基础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横向涉及铁、公、水、空四大交通领域,纵向覆盖运输、仓储、金融等多种业务场景,逐步构建了一个“互联互通、共享开放”的物流新生态。
依托试点工程,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开展了铁水、水水、铁公、公空、公水等不同运输方式间物流信息互联互通试点;推出10多个增值服务产品,覆盖运输、仓储、金融等多种业务领域。此外,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继续深化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合作机制(NEAL—NET),积极推进与东盟、欧盟及相关国际组织等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的互联,已实现27个港口对外提供服务,大大提升了我国在国际物流信息共享方面的话语权。
据统计,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已经完成1749家企业互联,105家集装箱企业单据互联,283家货代企业互联,193家仓储企业与货主货运输企业的单据交换,实现1553家运输企业电子路单跟踪信息接入。此外,该平台实现运政管理部门的运输车辆、人员、企业信息共享,覆盖到全国530多万辆货车卫星定位数据。
降本增效
实现跨越式发展
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将从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范围更加广泛、服务方式更加灵活、服务系统更加完善四个方面进行升级,在更高层面进一步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未来的路还很长,国家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任务依然任重而道远。”该平台负责人介绍。
通过抓关键点、突破点,推动多式联运、“一带一路”等建设成为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在升级道路中上的主要抓手,与铁路信息互联将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家物流信息平台与物流业应用服务商、数据服务商合作推广三大基础服务、五大“平台+”应用,构建起一个物流信息服务生态圈,取得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在运营模式方面将更注重市场化应用,通过在应用层面拓展增值服务做深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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