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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出台价格认定规程 市场调查参照物须三个以上

发布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224

价格认定人员必须要进行市场调查,调查的参照物必须在三个至三个以上;对于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要召集由提出机关和相关当事人、专家参加的听证会;每起案件必须进行内部审核,且制定内部审核记录……记者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出台价格认定规程,规范我市价格认定行为,统一全市价格认定程序和方法,保障价格认定客观公正。规范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市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业务,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价格的认证,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

价格认定规程规定,每起案件一定要由价格认定小组查验或者勘验现场,并详细制作查验或者勘验记录,勘验记录必须由提出机关办案人员和勘验小组人员共同签字。价格认定人员必须要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可采取多种方式。但是,调查的参照物必须在三个至三个以上,且要详细填写市场调查记录表。对于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要召集由提出机关和相关当事人、专家参加的听证会,听取参加人员对价格认定事项的意见。每起案件必须进行内部审核,且制定内部审核记录。审核记录须分管领导审阅,并作审阅记录。重大、疑难、有争议的案件必须进行集体审议,且制定集体审议记录。达到立案标准的案子一般不要出具简易价格认定结论书。

沂蒙晚报记者 王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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