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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在俄企业如何与对俄制裁国家的企业实施交易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次数:188

程婉琦  北京德和衡(圣彼得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俄罗斯公司与来自对俄罗斯不友好国家的企业及公民的所有交易和业务都必须由政府外国投资控制委员会批准。为此俄罗斯政府2022年3月6日发布295号决定。根据决定内容,俄罗斯公司(居民)或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企业必须申请交易审批,申请中要填写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根据对文件的分析以及拟从事交易的性质决定是否批准交易。这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在面临外部制裁压力时确保俄罗斯本国的金融稳定。

俄罗斯政府颁布295号决定是为了保障2022年3月1日81号总统令《关于保护俄罗斯联邦金融稳定的补充临时经济措施》的实施。

俄罗斯政府2022年3月5日发布 430-р号命令,确认对俄罗斯、俄罗斯公司及公民实施不友好行为的外国国家和地区名单。进入该名单的有:澳大利亚、阿尔巴尼亚、安道尔、英国,包括泽西岛、安圭拉、英属维尔京群岛、直布罗陀、欧盟成员国、冰岛、加拿大、列支敦士登、密克罗尼西亚、摩纳哥、新西兰、挪威、韩国、圣马里诺、北马其顿、新加坡、美国、台湾、乌克兰、黑山、瑞士、日本。

430-р号命令是 2022 年 3 月 5 日总统令《关于对部分外国债权人履行义务的临时程序》的一部分,根据该总统令规定,俄罗斯公民、公司、国家本身、地区及市政府对不友好国家名单中的外国债权人负有外汇义务的,可以用卢布支付。俄罗斯债务人可以申请俄罗斯银行以外国债权人的名义创建一个特殊的卢布账户“C”,并按照付款日俄罗斯央行的汇率以等值卢布向其转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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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中俄律师在线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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