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一大批利好举措重磅来袭。为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临沂市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涉及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规范口岸收费、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强化口岸服务能力建设4大方面共计19条具体举措。
1、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
通关申报方面,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方式,鼓励引导企业“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查验服务方面,依托“单一窗口”开展查验信息推送和调箱到位信息反馈工作,引导企业用好“单一窗口”查验预约服务,进一步推行免到场查验。
税收征管方面,提供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进一步推广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自报自缴、预裁定等便利措施。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
将进出口环节需要验核的监管证件,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全部纳入“单一窗口”办理,并实现联网核查。全面取消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打印,实现海关向税务部门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实施报关单位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检验检疫监管方面,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进口巴氏杀菌乳检验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相关商品,在口岸实施“检查放行+风险监测”模式。在全周期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及安全卫生项目监控基础上,对出口水果、种苗花卉试点“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快速放行+官方检测合格出具证书”模式。
对用于展览展示的预包装进口食品样品,在符合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免予抽样检测;进口用于特殊化妆品注册或普通化妆品备案用的化妆品样品、企业研发用的非试用化妆品样品、非试用或者非销售用的展览展示化妆品,可免予提供进口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证或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免予进口检验。
2、规范口岸收费
认真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强化动态更新,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积极推进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口岸收费透明度、可比性。
加强对集装箱场站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收费行为。各场站结合自身作业模式和工作实际,制定集装箱洗箱、修箱、验箱服务规则。
同时,对因洗修箱比例高而投诉集中的集装箱场站,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有限竞争性经营的口岸服务,引入招标制度,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对属于政府职责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3、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宣传方面,继续加大“单一窗口”宣传推广力度,结合“单一窗口”开发建设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信用保险综合服务平台,为市场采购贸易主体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宣传推广进出口危险货物申报系统,全面实现危险货物不见面和无纸化申报、审批及结果实时反馈;宣传推广RCEP专区,为企业提供税费查询、RCEP原产地规则查询、RCEP原产国认定等服务。
争创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实现公铁海多式联运智慧绿色、高效衔接,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
口岸查验单位向进出口企业、口岸场站推送各环节通关状态信息,实现海关、场站等部门口岸通关状态查询和通关流程全程可视化。口岸场站将运抵、调箱、装载等作业信息推送给企业,实现作业系统可视化查询。
按照海关总署部署,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完善提升机场货运信息化系统,对接“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运单申报、运输鉴定报告、货物跟踪、航线网络可视化等“一站式”服务。加强沟通对接,研究航空打板前置的可行性,并进行业务探索。
4、强化口岸服务能力建设
持续规范口岸作业时限公开公示,在机场、铁路场站等公开公示调货、移位、装卸等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公开集装箱存箱、用箱信息,实现预约提箱、电子化放箱和精准提箱。
充分发挥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下设航空口岸、冷链和非冷链3个工作组)职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对口岸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人员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严做好人员安全防护;统筹做好航空口岸进出口货物、冷链运输进出口商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龙腾行动”和“蓝网行动”,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高企业维权能力和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