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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2021年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 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260

临沂通报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 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88起

  1月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1年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部分典型案例。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按照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

  为进一步巩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紧密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常态化斗争工作思路,打防并重,以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意见》,利用三年时间,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防黑恶霸痞分子的渗透滋扰,进一步筑牢基础防范堤坝,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

  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4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贯彻意见,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会商会等16次。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作为市委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制发《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及下步重点工作任务》。市县两级扫黑办及成员单位均按要求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参与专班工作,确保各级组织机构常态化、实体化运行,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做实。

  刑拘各类霸痞犯罪嫌疑人773名 止付电诈涉案金额22.36亿元

  始终坚持“稳准狠”不动摇,紧盯重大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和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采取提级侦办、异地用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黑恶势力乘胜追击、穷追猛打,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不断巩固和拓展各项战果,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团伙2个,提起公诉涉恶案件3件34人,一审判决涉黑恶案件7件35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0起,处理7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组织开展以“黑恶霸痞犯罪大清底、信访矛盾问题大清底、治安安全隐患大清底”和“村风民风明显转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主题的“三清底一转变一提升”集中行动,共刑拘各类霸痞犯罪嫌疑人773名,治安处罚各类霸痞违法分子986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967件,整改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安全隐患11万余处。

  制定《推进十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在乡村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十大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市十大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常态化行业整治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确保行业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运用“三书一函”推动问题整改,推进“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做好黑恶犯罪打击整治“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黑恶犯罪;全面落实“侦查打击、重点治理、宣传防范”等工作措施,不断深化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防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88起,抓获嫌疑人1905人,止付涉案帐户45045个,止付电诈涉案金额22.36亿元,冻结涉案帐号6857个,冻结金额5.66亿元。

  2680个村居(社区)申报“六无”平安村居(社区)

  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无黑恶、无电诈、无毒害、无命案、无邪教、无有影响安全事件为主题的“六无”平安村居(社区)和以无黑恶、无电诈、无“黄赌毒”、无邪教、无非吸传销、无安全事件为主题的“六无”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形成“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平安创建体系,彻底消除黑恶霸痞、“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和影响治安安全的乱点乱象,确保基层社会安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80个村居(社区)申报“六无”平安村居(社区),共有3121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报“六无”平安单位,申报率分别达到66.99%和71.8%。2022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全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相关链接:

  河东区姚某等人涉恶集团案件

  自2013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姚某、杜某银纠集姚某国、王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山东、江苏、安徽等3省14个地市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上,以“碰瓷”的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犯罪99起,致使一名大货车司机和一名“碰瓷”参与人员死亡,严重破坏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批准逮捕20名,破获各类案件80余起,查扣涉案资产29.1万余元。

  蒙阴县马某等人涉恶团伙案件

  经查,自2015年12月份以来,以马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蒙阴县境内单独或者交叉结伙作案,对“蒙阴吧”内相关企业、单位的负面帖文进行恶意炒作,并实施敲诈勒索犯罪27起,涉案价值5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网络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案件20余起。

  朱某伟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0年以来,被告人朱某伟在任郯城县李庄镇青山村、新城花园社区村委会主任期间,纠集、笼络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李某东、高某义等人,并安插上述人员进入村委,逐步实现对村务的控制。上述人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朱某伟的指使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村域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朱某伟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某东、高某善、高某义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21年4月22日,沂水县公安局以被告人朱某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向沂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5月22日,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3日,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朱某伟等人一年一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钟某华等10人恶势力集团案

  2006年以来,被告人钟某华纠集、组织、指挥被告人钟某玉、钟某寨、钟某青等人,形成以其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及成员共实施寻衅滋事罪11起、故意伤害罪2起、违法行为32起,殴打群众50余人,致2人轻伤、2人轻微伤;非法拘禁罪1起;非法采矿161.18万吨,销售金额653.494万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36.98亩,获利133万余元;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36.5亩耕地被严重破坏。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钟某华有期徒刑十八年,对钟某玉等9名被告人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相关人员判处罚金共计785万,判处追缴违法所得786.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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