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临沂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临沂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程凯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彦利 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科长
李玉鑫 市统计局城镇化和人口科副科长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向好、后劲十足”。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98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6%,增幅居全省第3位,分别高于全国全省0.8个和0.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368.3亿元、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5.6%;第二产业1487.3亿元、增长10.6%,两年平均增长6.3%;第三产业2124.9亿元、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6.3%,三次产业比例结构为9.2:37.4:53.4。
一、农业生产稳定,畜牧水产稳健发展。全市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实现总产值722.6亿元、增长10.2%,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155万亩、总产量575.4万吨。从存栏看,全市生猪、家禽存栏分别为335.7万头、1.2亿只,分别下降3.7%和4.2%;从出栏看,生猪出栏402.5万头、增长17.3%,家禽出栏2.9亿只、增长4.7%。全市共实现肉类总产量80万吨、增长11.4%。
二、工业高位运行,主导产业支撑明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增长15.3%、居全省第1位,两年平均增长10.6%。主导产业增势不减,八大传统优势产业完成产值3567.3亿元、增长32.3%,拉动全市工业产值增长24.8个百分点。骨干企业拉动明显,744家产值过亿元企业完成产值3516.7亿元、增长36.5%,对全市工业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86.4%;新增企业成长性好,877家新入库企业完成产值496.3亿元、增长187.8%。
三、投资稳步回升,项目建设量质提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两年平均增长7.3%。三次产业投资结构为1.4:36.2:62.4。全市工业投资增长9.4%、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5.6%,民间投资增长23.4%、占全部投资的75.6%。在建亿元以上项目1026个、同比增长20.6%。全市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615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38.8亿元、增长11%。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20.1亿元、增长15.5%,商品房销售面积1147.2万平方米、增长17.2%。
四、消费持续复苏,多数商品销售良好。全市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2137.8亿元、增长19.2%,居全省第3位,两年平均增长5.9%。从消费形态看,批发零售业合计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7 个百分点、是拉动主力,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增长30.3%。从商品看,升级类商品消费活跃,化妆品、金银珠宝、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7.8%、78.1%和6.3%。临沂商城实现市场交易额3982.5亿元,增长63.7%。
五、外贸增势强劲,对外合作步伐加快。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1143.4亿元、增长53.6%,其中出口额增长60.5%,进口额增长17%。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到位9.4亿美元,增长110.9%,市场采购出口69.5亿美元、增长112.7%。累计有实际出资的境外投资企业13家,对外投资3.3亿元、增长226.3%。
六、财税增长较快,金融信贷支撑有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9.2亿元、增长25.1%,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2%。税务部门收入合计709.3亿元、增长4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7亿元、增长9.5%,各级民生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1.9%。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893.5亿元和8050.2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749.2亿元和1053.8亿元。
七、就业形势良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市实现新增城镇就业8.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5%。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55元、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12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34元、增长13.1%,快于GDP增速。
八、活力有效激发,后续动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24.5万户,其中企业35.7万户,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5.9万户、同比增长43.7%,增幅居全省第1位。增长后劲充足,全市共引建招商引资项目931个、到位市外资金1039亿元,工业用电增长13.2%、列全省第4位。
从发布数据看,前三季度全市经济延续了去年二季度以来稳定恢复的发展态势,发展韧性持续显现。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全球疫情反复、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高涨,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困难较大,巩固稳定恢复发展仍需努力。下阶段,全市上下要继续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精准措施,拼搏实干、开拓进取,持续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借此机会介绍一下即将开展的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大家都知道,2020年,我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和数据采集汇总工作,获得了丰富翔实的人口统计数据,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全市常住人口1101.8万人,是全省唯一超过1100万人口的城市;十年来人口增量位列全省第三、仅次于青岛济南,人口大市地位得到巩固。特别是市辖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常住人口365.2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106.8万人,中心城区集聚效应明显,有利于打造区域性核心都市区。应该说,普查数据生动地记录了临沂1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足迹,客观反映了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符合临沂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根据国家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组织一次、在尾数逢“0”的年份开展,逢“5”年份开展1%抽样调查,其他年份开展1‰抽样调查。我省自2016年起建立了年度抽样调查制度,每年都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今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重要人口调查,调查时点为2021年11月1日零时,目的是获取年度人口信息,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还将对妇女生育意愿、家庭养育选择等展开调查。主要采取调查员手持移动采集设备入户询问、现场填报的方式进行,也可由调查对象进行互联网自主填报。
需要媒体朋友积极宣传、让调查对象知晓的是,依法接受调查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调查对象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和《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抽样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会对调查中所知悉的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