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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临沂督导严查快处不达标餐饮烧烤店

发布日期:2019-07-21  浏览次数:106

7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临沂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组长、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导罗庄十里堡餐饮一条街、工业北路餐饮一条街、经开区皇山花园三期沿街餐饮店,进店入户,与店主、厨师就餐饮油烟污染面对面交流,深入每家餐饮店、烧烤店、实地查看油烟净化设备和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卡,督导严查,确保不留死角。

7月20日晚22:00左右,接市民举报,皇山花园三期沿街餐饮经营户存在油烟扰民行为。督导组一行迅速赶到经开区皇山花园三期沿街餐饮店进行现场督导,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现场指挥,对皇山花园三期沿街6家餐饮烧烤店铺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处。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迅速组织城管、公安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市城管局紧急抽调部分执法人员,组成8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对皇山花园三期沿街扛把子烧烤等6家餐饮烧烤店进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处6家餐饮烧烤店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油烟污染扰民、油烟排放不达标和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等问题。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对1家餐饮店关停整顿,对5家烧烤店现场关停,并将烧烤炉、桌椅等经营工具予以暂扣。期间,公安部门对不配合工作的2名当事人进行了训诫。

临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9月30日前,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工地等内部食堂),全面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彻底取缔燃煤大灶、露天烧烤;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

临沂市城管局将切实履行餐饮油烟防治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督促属地各区、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市城管局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网格督导制度,重点督导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安装后是否使用、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是否清理取缔,将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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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这6家餐饮烧烤店均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将由属地城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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