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政府日前印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20年3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按照《方案》,我市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水、电、气、通信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
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除了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都纳入改革范围,既覆盖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也覆盖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还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城市道路改造、广场改造、绿化景观提升以及小型单体等精简类投资建设项目。
在办理事项上,既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也覆盖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建设项目用地的不动产登记等其他类型事项。
到2019年9月底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将实现互联互通;2020 年3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做到全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 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 个工作日以内,中小型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50 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2 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4 个工作日以内;全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7 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含市政场站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3 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60 个工作日以内。
我市将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窗受理、集中审核、集成服务、一次办好”。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整合建成覆盖市、县(区)两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杜绝体外循环,打破“信息孤岛”。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实行“四个一”,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同时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建立项目储备库。
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鼓励组建中介服务联合体,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目前,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正在加紧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