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驻越南经商参处 | 2018-06-01 10:52 | 文章类型: 编译 内容分类: 新闻 |
据越南《越南新闻》5月29日报道,越南政府日前提交新竞争法拟于6月12日报请国会通过。根据修订后的竞争法,违反竞争法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
其中,如果违法行为涉及限制竞争的协议或者滥用市场支配或垄断地位,企业将可能最高要支付上一财务年度总收入的10%罚金;如违反经营者集中的相关规定以及金额涉及20亿越盾(约合8.8万美元)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最高罚金将为上一年总收入的5%。 其他违法行为也将被惩处2亿越盾罚金。 上述罚则比现有竞争法要严苛很多。
该法案已是第二次报送国会审议,国内内部对此意见不统一。有国会代表提出,未对特定类型的产品和产业的收入进行区分笼统计算罚金,将对企业不公,打击企业经营积极性,建议罚金计算基础应是违法产品或产业经营行为产生的收入。也有代表认为,目前草案的罚则具有可操作性,5-10%的惩罚力度也较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