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法案获御准颁布实施

文章来源: 驻泰国经商参处 2018-05-15 17:58 文章类型: 编译 内容分类: 新闻

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法案获御准颁布实施

 

曼谷商报讯:5月14日泰国政府公报公布《2018年东部经济走廊法案》经第十世王马哈哇棲拉隆功御准颁布实施。

该法案旨在对具有高经济潜力的东部地区进行持续地系统化开发,以进一步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在强调高科技和创新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与东部环境、传统农业和地方社区的传统方式的融合。由于之前法律的相关内容没有针对该地区进行整体规划和管理,无法发挥东部地区的最大潜力,因此特颁布了新的法律将东部地区列为经济特别开发区,以期不断完善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该地区打造成一个兼具宜居环境和现代商业氛围的国际化都市。   

据悉,《东部经济走廊法案》主要宪法依据是第26条的相关内容,在呈报国王获得御准后颁布实施。法案共73项条款,其中包括取消维稳团之前颁布的东部经济走廊开发法,提高东部经济走廊开发效率法和东部经济走廊土地使用法等内容。此外,法案还对“东部特别开发区”、“经济特别促进区经营者”等名词进行了明确定义。


来源:《曼谷商报》2018514日,原标题《东部经济走廊法案御准颁布实施》,文章内容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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