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8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框架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其中,《投资协议》将CEPA投资承诺扩展至非服务业,并附有“最惠待遇”条款;《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将“一带一路”建设在经贸领域的合作纳入CEPA的框架下。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出席签署仪式。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8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框架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其中,《投资协议》将CEPA投资承诺扩展至非服务业,并附有“最惠待遇”条款;《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将“一带一路”建设在经贸领域的合作纳入CEPA的框架下。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出席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