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关总署获悉,为了适应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日益密切的贸易投资、人员往来要求,海关总署今年将推出涵盖口岸开放与监管、自贸区建设、执法合作等领域的12项重点工作,推动贸易畅通和设施联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重点工作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一、扩大口岸开放。包括落实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项目制定;支持云南、广西等地开展“一口岸多通道”监管模式创新;为内陆铁路集装箱场站对外开放创造条件;与毗邻国家围绕重点口岸开展合作。
二、注重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年内基本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加快制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推动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在海关全面深化改革中落实《协定》关于公平透明、简化协调等贸易便利化的理念和原则,确保海关改革与《协定》相衔接,与WTO规则相接轨。
三、推动贸易便利。支持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积极推进中欧班列数据交换和监管互认,提升中欧班列全程通关便利化水平;继续推进“一带一路”沿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作,打造产业合作新平台;拓展和深化与相关国家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深入推进“清风”行动,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助推中国品牌“走出去”。
四、筑牢贸易安全。深入开展海关维护“一带一路”沿线贸易安全课题研究;继续加强与沿线国家执法机构的供应链安全合作,推动打击邮寄快递渠道枪支弹药走私的“和平女神”联合执法行动由亚太地区升级为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在内的跨区域联合行动。
五、深化国际合作。以双边、区域与多边合作机制为依托,扩大沿线海关合作影响力。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海关AEO互认合作;深度推进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中蒙俄等区域海关合作机制的“一带一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