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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范围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彰显我国扩大开放决心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24


来源:新华丝路 

新华丝路北京3月25日电(记者丁雅雯、吴慧珺)商务部日前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首次在全国范围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业内专家指出,在全国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中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充分显示了中国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决心和方向。负面清单的实施将提升我国在服务贸易跨境交付、自然人流动等方面的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

我国服务贸易由正面清单承诺转向负面清单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服务贸易管理由正面清单承诺向负面清单管理转变,是中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

“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了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首张全国版清单,主要是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准入措施,以“一张单”的方式归集列出,同时明确清单之外的领域,按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实现了服务贸易管理由正面清单承诺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有效提升了跨境服务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商务部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指出,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是我国继海南自贸港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之后又一重大制度性开放举措。

“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仍相对落后,而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的深水区,都聚焦在信息技术、电信、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郑伟说,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高质量境外服务提供者进入服务业领域。

“此外,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跨境服务贸易的开放范围,将极大促进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我国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并在全球价值链重构中抢占先机。 ”郑伟说。

提升跨境交付、自然人流动等方面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在跨境交付、自然人流动等方面的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

据了解,自贸试验区版清单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在放宽职业资格考试限制方面,清单采取了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取消了境外个人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兽医、注册监理工程师等6类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

在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方面,清单放宽了中外合作制作的电视剧主创人员的中方人员比例限制,将中方人员的比例从原来的不少于1/3放宽至不少于1/4。

郑伟指出,负面清单的实施,将大大提升我国服务贸易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三种模式的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比如,在自然人流动方面,我国要求部分行业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但考取资格证书的前提条件是为中国公民。这就导致国外自然人很难进入中国部分就业市场。”郑伟说,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施后,不列入负面清单的领域,境外自然人均可来华从事相关工作,在自然人流动这一国际社会普遍限制较多的领域,我国能够主动打开国门,这对进一步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兴业大有裨益。

“再比如,在跨境服务贸易中,对跨境交付模式的限制性措施主要体现在对境外服务提供者施加商业存在要求。我国此次出台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取消境外服务提供者商业存在限制作为重点,允许跨境提供服务的领域大幅增加,极大地提升了我国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程度和可贸易范围。”郑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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