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图片来源:海关总署)
图为会议现场。(图片来源:海关总署)
2017年8月3日,乌鲁木齐海关与福州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一带一路”两大核心区建设。内容涵盖以下四方面:一是建立两大核心区海关合作机制,推动两大核心区海关业务全面对接;二是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研究、执法协商机制,加强信息交换和共享,开展关际课题合作研究和执法疑难问题协商;三是成立合作领导小组,两关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共同谋划海关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探索实现两个核心区的有效对接;四是建立业务合作工作组,加强关际间的监管通关、缉私业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和统筹协调,共同促进两地通关便利,推动“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助推新疆、福建两地开放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