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
【生产许可证号】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40053号
【产品注册证号】鲁械注准20172150511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鲁械注准20172150511
【结构性能】 产品由外套、芯杆、活塞、配药针(可选,由护套、针管、针座组成)组成,外套、芯杆和配药针针座、护套均采用符合YY/T0242标准规定的聚丙烯原料制造,活塞采用符合YY/T0243标准规定的天然橡胶制造,注射针采用符合GB18457标准规定的奥氏不锈钢针管制造。产品应无菌,环氧乙烷残留量≤10μg/g。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抽取或配置药液。
【注意事项】 1、产品为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2、打开包装立即使用,单包装内发现异物禁止使用;
3、包装一旦破损、漏气,不得使用;
4、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禁忌症】 产品不适用于避光药液的抽取或配药。
【使用说明】 1、从标有“开口处”撕开包装,取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