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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非首置印花税 澳门楼价浮动

发布日期:2018-03-06  浏览次数:124

    作为促进本澳房地產市场长远稳健发展的组合措施,《〈修改市区房屋税规章〉》(第1/2018號法律)及《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產的印花税》(第2/2018號法律)於今年二月上旬获立法会以紧急程序通过,且於二月十日正式生效。鉴於有关税务措施实施至今不足一个月,尚需时间观察措施成效,以便特区政府作出评估。

  倘以財政局的物业成交统计资料来看,从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上述法案到措施公佈实施至今,本澳住宅的成交量確实有所增加,数字从一月上半月的四百二十六宗(一月全月成交一千九百八十六宗)上升至二月上半月的一千一百一十宗。然而,值得注意,二月上半月与一月上半月比较,每平方米楼价录得约百分之七点六的升幅(由十万三千一百五十九元上升至十一万○九百八十四元),但若与一月下半月比较,每平方米楼价下跌了百分之十四点九(由十三万○四百○九元下降至十一万○九百八十四元);若与一月全月数字比较,二月上半月的每平方米楼价下跌了百分之十点八(由十二万四千四百八十一元下降至十一万○九百八十四元)。

  特区政府將会继续循增建社会房屋和经济房屋、加快审批私人楼宇工程申请、加快收回政府土地程序等多个途径,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量。同时,特区政府会继续密切观察市场发展情况,在有需要时推出相应的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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