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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延长部分企业利润税优惠期限

发布日期:2017-11-13  浏览次数:236

据俄塔社11月8日报道,俄罗斯国家杜马终读(俄罗斯联邦议会的下议院)通过有关法案,对远东跨越式发展区及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内实施大型投资项目的入驻企业,延长利润税优惠期限。

法案规定:

(一)投资额超过5亿卢布(约合843.10万美元)的项目,5年内未获利润,自第6年开始享受优惠税率;

(二)投资额超过10亿卢布(约合1686.20万美元)的项目,6年内未获利润,自第7年开始享受优惠税率;

(三)投资额超过1000亿卢布(约合16.86亿美元)的项目,9年内未获利润,自第10年开始享受优惠税率。


(来源: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经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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