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和东盟的贸易去年达到了5000多亿美元,是刚刚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那一年贸易额的6倍。在实施自贸协定之前,东盟是我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去年已经成了第三大贸易伙伴。当然,在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在开放水平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与自贸伙伴贸易额的比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18年3月13-15日,第11届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委会在北京举行。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贸促会和云南省商务厅、广西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组成的中方代表团与东盟10国组成的东盟代表团参会。
会议上,双方高度评价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给双方人民和企业带来的积极成效,特别是升级协定实施以来取得的进展,就实施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未来工作计划进行了充分讨论,同时就贸易便利化和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经验和实践进行了广泛交流。会前和会中,还召开了原产地规则,经济技术合作,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工作组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双方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的合作,用好用足自贸区优惠政策,推动双方经贸合作迈上新的台阶。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首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自2010年全面建成以来,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7月1日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双方经贸合作加速驶入快车道。目前,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自贸协定的实施,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来源: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