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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台新办法监测大额跨境交易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229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12月30日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与现行规章相比,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二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三是新增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20万元。四是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

    记者从央行了解到,考虑到金融机构进行制度修订、交易监测标准自建及系统改造需要一定时间,管理办法给予了半年过渡期,2017年7月1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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