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国际产能合作的区域、行业、扶持政策等做出顶层设计,为国际产能合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规划内容,区域布局层面,“十三五”期间,我国国际产能合作将以哈萨克斯坦、印尼、马来西亚等周边重点国家为“主轴”,以非洲、中东和欧洲中东部重点国家为“西翼”,巴西、秘鲁等拉美重点国家为“东翼”。
在产业布局层面,“十三五”时期重点推动“走出去”的将是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汽车、农业等行业优势富余产能,包括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的优势装备,以及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