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由原先的30%调整为15%。
消费税改革未来方向
早在今年6月,《经济参考报》援引多位业内专家称,消费税迎来改革窗口期,纳税范围、征收环节以及税率的调整有望加速推进,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服务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征收环节可能从生产转移到零售环节。此外,消费税还有望从中央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此前对《经济参考报》表示,当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还是限于一些有形产品,而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扩大到了所有行业,服务业也被囊括进来,那么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就也应该相应地扩大到无形的服务产品。
去年发布的《整体配套改革中的税制改革思路与重点》报告显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是将部分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用品的消费品移出征税范围。财政部正在考虑将化妆品税目分类界定为高档化妆品和一般化妆品,一般化妆品或将不再征收消费税。同时,将部分严重污染、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产品以及奢侈消费行为纳入征收范围,比如铅蓄电池。未来条件允许情况下,还会将焦炭和火电等高污染、高能耗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消费税改革背景
我国于1994年设立消费税,目前征收范围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等。2015年,国内消费税的地位仅位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之后,成为第四大税种,不但为消费方向发挥引导作用,还为财政收入提供来源。
自2006年中国大规模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之后,消费税改革就进入了漫长的缄默期。直到去年发布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2016年我国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其中,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消费税、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自去年开始,中国就对消费税进行了调整。比如,去年底,财政部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之后对酒精、小摩托车消费税进行调整,2015年初又开始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5月10日起上调卷烟消费税,上一次调整是在2009年。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曾提及,要顺利推进消费税改革,提高汽油、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提高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并加征从量税,着手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细则。
消费税扩围之所以加快步伐,与目前该税种税收高速增长有关。今年前三个季度,消费税增速明显加快。财政部数据显示,除第一季度增速为个位数之外,随后连续五个月,消费税增幅都在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