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贸资讯 » 经贸资讯 » 海关公告 » 正文

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签署《深化风险管理合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260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与香港海关关长何珮珊签署《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深化风险管理合作安排》。

2月14日,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签署《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深化风险管理合作安排》。
本次签署合作安排,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人员、货物及物品安全、便捷流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通过开展风险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行动等合作,严厉防控打击毒品、枪爆物资、濒危动植物、文物等物品非法进出境活动,对走私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同时,提升口岸安全风险防控针对性和精准度,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贸易安全与通关便利。
香港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重要贸易伙伴,两地货物流通非常巨大。2022年,两地贸易总值20402.7亿元。
海关总署表示,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理念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风险管理合作,提升国际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水平,铸忠诚、担使命、守国门、促发展、齐奋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建设贸易强国贡献海关力量。




来源:海关总署官方网站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