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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开启“两步申报”!这些流程报关一定要注意!!

发布日期:2019-08-22  浏览次数:111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自2019年8月24日起,启动进口货物 “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黄埔海关所属新港海关、穗东海关将承担“两步申报”改革试点。

曾经,您是否觉得货物进口:

收集申报信息和备齐单证的准备时间长?

申报信息或单证货物到港后才取得?

还嫌弃提离货物时间不够快?

我们明白,所以“两步申报”来了!

试点条件

 

 

(一)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一般信用及以上;

(二)经由试点海关实际进境货物;

(三)涉及的监管证件已实现联网核查。

 

特别说明

 

 

  • 转关业务暂不适用“两步申报”模式;

 

  • 特殊通道申报的报关单、纸质版代理报关委托书暂不适用“两步申报”模式。

 

启动“两步申报”改革试点,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上述二种模式之一进行申报。

 

 

“两步申报”流程示意图

 

报关前准备

 

 

 

1.舱单数据先传输

舱单传输义务人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办事平台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

 

 

 

2.应税货物先担保

企业在申报前完成应税货物担保备案。高级认证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进口货物有减免税要求的,减免税申请人在概要申报前向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3.有关证件先办好

企业在申报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所需监管证件。检疫准入、境外预检、境外装运前检验等,需在申报前按规定办理手续,取得相应进口批准文件及证明文件。

两步申报

 

 

(一)第一步:概要申报、快速提离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进行概要申报,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

 

  • 是否涉证

  • 是否涉检

  • 是否涉税

     

不属于禁限管制且不依法需检验或检疫的,填制9个项目,并确认涉及物流的2个项目。

属于禁限管制的,即“涉证”,增加申报2个项目。

 

依法需检验或检疫的(属于法检目录内商品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检验或检疫的商品),即“涉检”,增加申报5个项目。

 

需要缴纳税款的,即“涉税”,须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

 

代理报关的需上传电子版代理报关委托书。

 

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利好:从原来的一次性“一张大单”申报到“两步申报”,企业不必等到所有报关资料备齐再进行申报,可以充分凭借提单信息进行概要申报,兼具便利性与客观性。)

 

 

 

(二)第二步:完整申报、便捷通关

 

企业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接受概要申报的海关进行完整申报(申报界面与原整合申报一致),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

 

完成放行后,企业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利好:企业通过“两步申报”,由原来的“时点申报”变为“过程申报”,监管不再集中在口岸环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三)加工贸易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及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申报在金关二期系统开展“两步申报”:

 

第一步变了:概要申报环节不使用保税核注清单;

 

第二步不变:完整申报时报关单按原有模式由保税核注清单生成。

 

为什么是“两步申报”不是“两次申报”?

 

“两步申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申报”,企业可以不必一次性填报完整,而是根据掌握的信息分两步填报,先完成一部分必要的信息,放行提货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申报。

 

过去:时点申报、时点监管,资料不少,时间很赶。

 

现在:过程申报、过程监管,如非必要,提货再报。

 

 

应税货物如何提供担保?

 

企业提前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收担保备案申请,担保额度可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概要申报时,自主申报“涉税”,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完整申报环节税款缴库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如概要申报时选择不需要缴纳税款,完整申报时经确认需要缴纳税款的,企业按相关规定撤销报关单。

 

如何理解企业自行确认货物“涉证涉检涉税”?

 

“两步申报”模式下,海关运用“告知承诺制”理念,对货物涉证涉检涉税的有关条件和责任义务进行公告,企业在概要申报环节自行确认是否涉证涉检涉税,这一确认行为视同企业作出守法承诺。涉税的还要承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整申报并缴纳税款。

 

 

已实现电子联网核查的监管证件名称

序号

证件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4

中国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8

援外项目任务通知单

9

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10

《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12

药品进口准许证

13

药品出口准许证

14

进口药品通关单

15

麻精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含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16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17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医疗器械备案证

18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19

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证

20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21

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

22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3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24

进口兽药通关单

25

农药进出口放行通知单

26

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

27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28

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29

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单

30

音像制品(成品)进口批准单

31

赴境外加工光盘进口备案证明

32

民用爆炸物品进口审批单

33

民用爆炸物品出口审批单

34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证明

35

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

36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型式试验证书

37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

38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39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40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文件

41

新食品原料的许可证明文件(只针对新食品原料)

42

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暂予适用的标准(只针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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