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出台《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条,旨在规范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发布、推送、惩戒、修复等管理活动,是商务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联合惩戒的决策部署,完善商务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又一制度性成果。
商务部高度重视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以来先后推动30余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对国内贸易流通、家政服务等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可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参与签署了《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四十余个其他部门主导的合作备忘录。《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商务领域惩戒对象名单的管理,为联合惩戒工作跨部门协作提供依据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