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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意见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

发布日期:2019-11-13  浏览次数:99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加大土地、用电及产业扶持力度和人才引进力度,全力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

《意见》指出,加快建设大数据中心集群。充分发挥我省区位、资源、气候等优势,适度超前布局数据中心,统筹在兰州、金昌、酒泉、庆阳、兰州新区等地部署支持甘肃服务全国的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布局,建设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信息港绿色云数据中心集群。发挥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公司、第三方IDC运营商等多种市场主体作用,推出面向不同市场需求的数据中心服务,促进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省直各单位、省内各高校、中央在甘单位和各相关企业要主动对接,吸引国家部委、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等在我省落地建设区域数据中心,大力争取国家级、行业级数据中心和容灾、备灾数据中心落户甘肃。

《意见》明确,全面推动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资源促应用、应用带产业原则,全面推进数字惠民、便民政务、社会治理、产业升级、电商物流等领域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兰州)、“一带一路”特色农产品多语言电子商务平台、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甘肃)物流大数据平台、陇政钉移动办公平台、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省国资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甘肃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省级大健康云平台和中国文化资源云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

《意见》指出,加大土地、用电及产业扶持力度。入驻我省参与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企业,根据《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等差别化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对纳入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确定引进的大数据落地投产企业,依法依规给予电价优惠。针对参与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的数据信息企业和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甘肃省内建立的研发中心和子公司,综合考虑年投资额、主营收入金额等要素,制订丝绸之路信息港产业扶持奖励实施细则。

此外,还将大数据产业高端人才引进纳入全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并根据全省人才引进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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