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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南部首批享“最不发达国家关税优惠政策”进口货物通关

发布日期:2019-11-13  浏览次数:109

12日据喀什海关消息:喀什海关日前成功为新疆南部首批享受“最不发达国家关税优惠政策”的货物办理通关放行。

该批货物为原产自阿富汗的无花果干,重20余吨,货值近4万美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该批货物享受零关税待遇,为企业优惠关税逾8万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对于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货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可申请享受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目前,共有埃塞俄比亚、安哥拉、贝宁、布隆迪、阿富汗等37个国家享受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97%税目产品可以享受零关税待遇,与中国接壤的14个国家中仅阿富汗在此之列。

据新绿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伟介绍,阿富汗的无花果品质好,价格便宜。“这是我公司首次从阿富汗进口无花果,享受关税优惠政策为公司节约8万多元成本。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开拓周边国家市场,从周边国家进口开心果、无花果等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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