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中国公布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5月27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2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初裁决定对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自5月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前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1.9%-129.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11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电子挂钟:土耳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19/1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终裁决定对中国电子挂钟基于到岸价(CIF)征收23%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105.21.00.00.0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