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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4  浏览次数:1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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