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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次数:139

     24日-25日,由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等联合主办的“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研讨会在海口举行。来自国家相关部委、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围绕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贸港的理论创新、政策和制度框架展开深入探讨。

当前,中央有关机构、海南省都在抓紧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体方案。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周小川建议,第一,以服务贸易为突破口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通过跨岛递交(面向国内市场)和跨境递交(面向境外市场)全方面提供服务;第三,重点推动旅游、教育、医疗和金融业的市场准入;第四,税收一方面要考虑竞争力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本地财政收支状况。其中,所得税的问题应该有很大的研究讨论余地。

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就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表示,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单独关税区”的安排,可以在海南建一个单独经济贸易制度区,即建立独立的金融财政体系、全面开放资本市场、建立独立的关税体制、独立的税收体制和市场化的公司制度。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一定要在财政、金融、税收方面有重要突破。另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充分融合,由此加快资本、技术、人才的流动。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卫民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为目标,遵循自由贸易港的一般特征,抓住未来2-3年的时间窗口,加快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与制度框架。建议成立高层次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协调机构,尽快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提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包括解放思想和顶层设计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海南改革和开放的目标是建立市场化改革最充分、对外开放程度最高、法治体系最健全的首善之区,应该在产权制度改革,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率先探索。同时,通过全国人大给予海南在试验探索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必要的法律授权,由此支持它进一步探索和改革。

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看来,从近一年的实践看,海南要抓住今后2-3年的窗口期,实现从自由贸易试验区向自由贸易港的实质性破题,关键在于加快推进服务业项下的自由贸易进程。“服务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既适应我国扩大开放的大趋势,又符合海南的发展定位。”迟福林表示,2010-2018年,我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快于货物贸易近1倍。2018年,海南服务贸易占比1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海南有条件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面形成独特优势。

迟福林还表示,服务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既能尽快形成海南扩大开放的新优势,又能明显提升海南的产业发展基础。例如,以旅游文化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加快提升海南旅游文化国际竞争力;以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快形成以外资、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金融体系。此外,应围绕以服务贸易为主导的突出特色,实施全球最高开放标准的市场准入政策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全面推进服务业项下自由贸易带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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