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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1  浏览次数:196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3号

关于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关于乌拉圭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现将《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乌拉圭大麦允许进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乌拉圭大麦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2月15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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