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秘密配方”和“特殊技术”都可以称为发明创造。为成功实施某个基于智力成果的项目(尤其是涉及“秘密配方”和“特别技术”的项目),仅依靠一些基础措施确保投资人的权利还远远不够。“时刻密切关注知识产权的使用过程”,防止第三方(竞争对手)未经授权使用它们也至关重要。
密切关注知识产权的使用过程以及预防侵犯
享有民法权利的资产“秘密配方”一词的含义不言自明,它的用途表明(如:秘密配方中的信息)它属于“专门技术”资产,即有关科学和技术领域中智力活动成果的任一类信息(制造、技术、经济、组织和其他数据)。显然根据该定义,“特殊技术”也可列为专门技术。
同时,俄罗斯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秘密配方”和“特殊技术”都可以称为发明创造。获得产权投资某个项目的企业可能基于以下原因拥有某一“秘密配方”和“特殊技术”的权利:
1)此类配方或技术由投资方的雇员在企业内直接创造。
2)此类权利作为对企业股本的一种投入。
3)与此类权利的原始所有人(如:创立投资企业的法人实体;开展科学研究、开发工作和设计技术方案的科研机构;个人开发者或发明者)订立了处置这些产权的合同。
如果某一“秘密配方”或“特殊技术”(如:专门技术或发明)由一家投资企业的雇员在任职期间或在执行特定指派任务时所发明创造,那么这些配方或技术应视为在该雇员的聘任期内创造的。因此,此类知识产权属于雇主企业。不过,雇主企业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获得其产权,还必须对雇员在聘任期间创造的发明给予雇员相应报酬。如果从第三方获得专有权利,应签订有关使用此类知识产权的合同(《民法典》第1234、1365和1468条)。
以下我们列出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强制性规定,遵循这些法律法规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根据知识产权合同,专有权利应完全转让。
2.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3.转让一项发明的专有知识产权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登记和审批,否则转让无效。
4.根据合同,受让方必须向产权所有人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不过,合同可以规定,受让方不必履行此类义务。
根据经验,遵守以上规定可成功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对某一发明的知识产权处置的审批。
为减少获得某一专有知识产权的风险,强烈建议应确保此等权利的合法性。有必要确认这些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例如,根据相关法律,某发明的专有权利尽管发生了转移,此前订立的许可协议仍继续有效。专利税支付问题尤其重要,众所周知,专利税一般按年度支付。如未按时支付,相关专利将失效。
某项发明使用权的授予
拥有某项智力活动成果(如:专门技术、发明等)的产权所有人通过将其应用于生产制造,或出售(授予)此类成果的许可权获得收益。
显然,俄罗斯对此类极具价值的智力活动成果需求旺盛。因此,产权所有人可申请获得专门技术或发明知识产权,并与意欲获得此类专门技术或发明的相关方订立许可协议。《俄罗斯民法典》已对签订此类许可协议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我们的经验,产权所有人可视情况授予使用某一单独专门技术或发明或同时使用多项专门技术或发明的权利。
授予一项发明使用权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法律对授予此类专门技术权利作出规定,但仍需遵守其他规定。产权所有人有义务在许可协议的整个有效期内对相关专门技术保密;被许可人有义务对该专门技术保密,直至其专有权失去效力。
商标保护
显然,这种能为产权所有人带来丰厚利润的特种纳米沥青不应私下生产和锁售,而应获得广泛认可,并推出市场。为此,应依照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为该产品申请受保护的商标和标识。
此类识别方式包括企业名称、商标和商号。在外国,此类标识也受到保护。为此,还可同时在俄罗斯和该产品的具他销售国对商标进行保护。
只有得到有效保护的智力活动成果和产品标识才能产生高价值。
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诉讼通常提请仲裁法庭(如:知识产权特别法庭)处理。一定情况下,违反知识产权需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
来源:俄罗斯联邦湃勃莱雅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