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贸资讯 » 经贸资讯 » 经贸要闻 »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号(关于2019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22  浏览次数:1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大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6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度两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9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日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