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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拟禁止新扩钢铁石化项目

发布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145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在官网发布《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钢铁、石油、石化、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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