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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发布日期:2018-07-04  浏览次数: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19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2017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8年6月30日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编辑:曹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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