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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
发布日期:2018-07-03 浏览次数:
187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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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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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7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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