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项目示范、打造样板工程,是财政部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前三批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财政部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筛选出第四批396个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
推进PPP改革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双轮驱动”。在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PPP制度体系的同时,财政部注重通过项目层面的先行先试,树立正面典型,实时检验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推动PPP健康发展。从2014年起,每年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
PPP示范项目影响力日渐增强,规模逐年扩大,已覆盖全国30个省份以及市政、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旅游、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18个行业领域。截至2017年底,前三批697个示范项目中,已有597个签约落地,涉及投资额1.5万亿元,落地率85.7%,远超入库项目平均38.2%的落地率。2017年,我部联合18家部委启动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各地及有关行业部委共申报项目1226个、投资额2.1万亿元。最终确定396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示范,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
财政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PPP规范发展:一是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开展示范项目资本金回头看,确保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坚决防止小股大债叠加杠杆堆积风险。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推动示范项目与民营企业对接,继续加大以奖代补资金、中国PPP基金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的倾斜力度。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布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专家名单,加大项目全周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信息造假、评审舞弊、执行走样的项目及相关责任人。四是加强案例宣传推广。注重项目跟踪和案例挖掘,对于实施效果好、代表性强、创新性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提炼,持续扩大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