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於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决定》提及,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取消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开业年限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消外商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以上的限制;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6吨级9座以下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业务;取消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的投资比例限制。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企业,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立与自贸区试点要求相适应管理制度
2018-01-11 08:00 点击: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