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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完善跨境交易 准以人民幣结算
2018-01-09 08:00  点击:91

   为推动人民幣跨境结算,人民银行昨发布进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该通知明確指出,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幣跨境结算;开放碳排放交易人幣跨境结算业务;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人民幣进行直接投资;境內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幣债券和股票募集的人民幣资金,可按实际需要匯入境內使用。

  人行的通知称,凡依法可以使用外匯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用人民幣结算。银行应创新人民幣產品,满足客户真实、合规的跨境业务需求。银行可为个人办理企业经常项目人民幣跨境结算业务。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跨境人民幣收付金额合计9.85万亿元;2017年前11个月跨境贸易人民幣结算规模为3.94万亿元,按年下降18.8%。

  在个人跨境人民幣业务方面,目前景內个人可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另外,据悉內地有一家银行已全面暂停所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业务,包括资本金融资和项目贷款等,並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暂停期或延续至今年3月。消息指,由去年11月起,中行(3988)、建行(939)和工行(1398)明显收缩相关项目,因为不少PPP项目严重变质,实质为虚假融资,故当局採取排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