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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CEPA框架下「投资协议」明年起实
2018-01-02 08:00  点击:168
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的《投资协议》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投资协议》於2017年6月28日签署,是内地首份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开放投资准入的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包括双方对「非服务业」(包括制造业、矿业和资产投资)投资准入的实体义务承诺。除协议列明的26项不符措施以外,内地承诺给予香港投资和投资者享有与内地投资及投资者相若的国民待遇,更在特定部门给予香港较其他外资更优惠的市场开放。

工业贸易署署长甄美薇称,《投资协议》为两地持续增长的投资活动,订立促进和保护投资的措施,创造明确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令《安排》更完善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