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资讯
人行发布条码支付规范 明年4月起实施
2018-01-02 08:00  点击:192
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於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及配套文件,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通知》指出,在业务规范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

为消费者提供条码支付付款服务的,应当立足於小额、便民市场定位,按照风险防范能力等级,对条码支付额度进行分级管理,在风险防范和支付便捷中取得有效平衡。为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商户管理、交易风险监测等收单主体责任,强化对收单外包机构管理。

在技术规范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要加强条码支付技术风险防控,合理运用支付标记化、可信执行环境、条码防伪识别等手段,提升条码支付客户端软件安全防护能力,规范条码支付交易报文管理,保障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追溯性,构建以受理终端注册、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条码支付创新风险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要加强标准落地实施,强化条码支付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提升条码支付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