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7月1日《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的签署,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重大粤港澳合作平台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并进入加速推进阶段。珠海处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翼,要充分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制度创新这一核心力量。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度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自贸建设发展路径和方式的选择与实现,直接影响着相关改革试验政策的落实与推进。
横琴自贸片区中的横琴口岸是目前我国11个自贸试验区37个片区中唯一的陆路口岸,其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示范作用尤为重要。
挂牌两年来,珠海检验检疫局积极投身自贸试验区建设,针对横琴自贸片区的特殊区位特点和功能定位,会同澳门中联办和横琴新区管委会联合开展社会调查,听取澳门企业对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意见与建议,提高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实践;着力探索构建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体系,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基本理念、主要原则、目标要求和实现路径,对增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面临挑战与机遇
(一)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挑战检验检疫传统的行政理念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 Pilot Free Trade Zone),在基本属性上属于国际上的自由区(Free Zone)或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FTZ)的范畴,但在功能定位上要承担更多的探索任务,其建立目的是作为实施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FTA)战略的试验田,在制度设计上是将打算在自由贸易区推行的制度创新放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不同于以往以政策驱动为主的经济特区、保税区、新区等特殊经济区域,也不是国家优惠政策的物理叠加,而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更多地强调营商环境、投资贸易、市场准入、政府治理、通关监管等全方位、多层面的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模式与制度创新必然要求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不能沿用传统的行政理念,不能沿袭固有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应当实现从传统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务行政的转变。
横琴自贸建设对检验检疫行政理念的挑战,突出体现在检验检疫制度如何适应从外在政策驱动到主动制度创新的转变,要以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更好地体现有限行政、服务行政、信赖行政、开放行政等现代化行政理念。
(二)分线管理模式倒逼检验检疫传统监管模式创新
横琴自贸片区的检验检疫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原则实施分线管理。自贸片区内企业与人员在货物贸易、货物运输和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享有更多的自由、便捷的权利,由此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生物安全、商品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大大增加。在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宽的通关监管模式下,检验检疫监管如何确保二线安全高效管住,既服务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又严把国门安全,是迫切需要研究、探索和解决的发展战略问题。
传统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显然已不适应当前分线管理和贸易形式的需求,应以维护国门安全、服务贸易便利化为宗旨,创新检验检疫分线监管模式,推出有别于传统监管模式的分线管理创新制度,以检验检疫工作机制改革为突破点,再造业务流程,创新查验模式,在一线主要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工作,在二线主要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与监管工作。
(三)新型贸易业态的涌现增加了检验检疫职能转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横琴自贸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旅游休闲、国际会展、保税展示、游艇产业、中医药科技园等新业态也随之兴起。随着新型贸易业态的大量涌现,检验检疫部门在履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食品安全监管、认证检测等传统职能的同时,面临着传统职能的延伸和全新职能的挑战,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进程中,检验检疫职能转变面临的多样化需求将大大增加改革进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四)改革先行先试为检验检疫法治建设提速提供了机遇
自贸试验区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改革先行先试为使命,而改革创新是对现有制度框架和利益格局的突破。改革先行先试的突破性和不安分性必将与法律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产生紧张关系,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改革试验的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尚属空白,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可以遵循;二是改革试验的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中虽有规定但不完善,尚不能起到推动改革先行先试的作用;三是改革试验的内容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
相对于自贸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需求,目前我国的检验检疫法律制度在一些领域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上述三种类型的冲突,即或缺失,或滞后,或矛盾,客观上导致自由裁量权失去有效的规制,导致检验检疫执法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也增加了检验检疫执法人员渎职风险,因而迫切需要对不适应、不匹配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面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先行先试,应加快检验检疫法治建设,尽快构建与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与国际自贸园区口岸通关监管、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检验检疫法制体系。
二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辩证关系
(一)把握“境内关外”普适规则与检验检疫例外条款的关系
纵观世界各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均遵循世界海关组织《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有关自由区的国际准则,按照《京都公约》自由区附约中的“标准条款”和“建议条款”的要求进行建设,实行“境内关外”的通关监管制度,实施分线管理,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这是自由贸易园区对外贸易的国际惯例,也是自由贸易园区通关监管的普适规则。
然而,《京都公约》除了规定自由区普遍适用“境内关外”的分线管理规则之外,对于涉及社会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动植物检疫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物品,特地设置了例外条款。这些例外条款不仅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规则,而且已经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成为一种国际惯例。这也是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自贸试验区“一线”实施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以及必要的检验的国际法律依据。
此外,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还对经一线进入横琴的进口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进入横琴后无法分清批次的散装货物作了特别规定,要求按现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模式管理。这是《京都公约》有关公共安全的例外条款在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实践中的实际应用范例。
(二)把握检验检疫与市场经济、商界企业、社会的关系
中国自贸试验区着力于打造一个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市场平台。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要适应我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格局的新形势,把握好检验检疫与市场经济、商界企业、社会的关系。
一是要把握好检验检疫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起着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发挥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政府职能主要是纠正市场失灵,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而检验检疫的重要职能就是服务市场经济、服务外贸、保增长、促发展。
二是要把握好检验检疫与商界企业的关系。严格执法和自觉守法的关系成为检验检疫部门与企业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在检验检疫工作中对企业的“把关”与“服务”应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不能以把关为借口忽视改进工作作风,更不能将把关与服务对立起来。
三是要把握好检验检疫与社会服务的关系。在横琴自贸建设中,检验检疫面临着监管资源相对匮乏与利益主体的多样化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在有限的管理资源下,要从根本上缓解这一矛盾,必须转变检验检疫监管职能,注重创新职能实现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资源,通过行政委托、行政指导、行政合同,以及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等方式,实现检验检疫的社会化管理。
(三)把握一线适当放宽与二线高效安全管住的关系
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基本特征是贸易、投资、金融和运输的自由化,“一线放宽,二线管住”是实现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措施。随着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需要我们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视角,深刻把握一线和二线的辩证关系。
“一线放宽”是以开放促改革、加快融入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是为了使自贸试验区更快实现贸易自由化,更好地促进服务要素便捷流动,便利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人员跨境流动。
而“二线管住”则是“一线放宽”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是从我国现有国情出发、维护国家利益的现实需要,既遵循了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也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中国国情。只有确保“二线管住”才能将自贸试验区与国内市场隔离,设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屏障,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把握先行先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
检验检疫部门必须主动适应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大胆变革与探索,而探索中的制度创新也必然带来改革试验的风险,不仅仅是在改革先行先试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的暂时缺失在客观上存在的执法风险,而且还来自制度创新所带来的安全性风险。如果出台的检验检疫创新措施存在较大风险,从而导致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检疫性传染病传入,或发生重大检验检疫质量安全事故,那么这种创新就是失败的,所可能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先行先试,一定要紧紧守住安全底线,将风险意识贯穿改革创新实践的全过程。
一是制度创新设计时要有风险意识。在制度设计之初就要做好风险识别,充分考虑潜在的各种风险可能性,从系统性、全面性上加以分析和考虑,避免风险产生蝴蝶效应,在制度未落地之前就存在致命缺陷。
二是创新制度安排中要同步评估风险。要按照系统性、全面性、代表性和实用性原则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风险现状和风险等级。
三是制度创新实践要把握风险程度。在边行边试的过程中,要时时关注风险的变化,不同时期不同政策都可能对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和实施带来影响,试行期间风险的大小也会随之变化,要及时调整,把握风险的严重程度,将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体系的基本架构
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体系的构建,应深入了解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要求,明确检验检疫的定位与职能作用,提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确立创新理念、创新原则、创新目标和实现路径,结合横琴自贸建设实际,并充分考虑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需求,推出有关旅客跨境流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
(一)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基本理念
为了更好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检验检疫部门应牢固树立高效、联动、便利的创新理念。
高效是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根本要求。要加快检验检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宽进严管的准入制度,减少事前审批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建设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流程、简化监管手续,提高监管效能;引入现代化行政监管执法理念,借助现代化检验检疫监管科学技术、信息化技术,采用现代化检验、检测和查验手段,着力建设与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发展形势和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与国际自由贸易园区规则接轨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现代化。
联动是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实现手段。要加强与各级地方的自由贸易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营造自贸试验区良好发展环境;要结合横琴独特优势、产业发展趋势和澳门企业诉求,更多地融入澳门元素,充分考虑“珠澳双城、横澳同城”协调发展关系;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决策部署的要求,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加强口岸执法协作,加快推进“关检三互”,并探讨将“三互”扩展到其他联检单位的可行性,实现口岸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创新珠澳口岸通关模式,探索珠澳之间检验检疫“三互”。
便利是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要依照横琴自贸片区“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通关监管原则,创新检验检疫分线管理模式。在确保安全高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监管作业流程,创新口岸查验机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制度,针对横琴自贸发展需求和澳门企业诉求,推进人员跨境流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实现口岸快速便捷通关,支持珠海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横琴自贸建设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则
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应遵循分线管理、安全高效和信赖导向三个原则。
一是遵循分线管理原则。分线管理是国际自由贸易园区制度的基本特征,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是自由贸易园区管理的通行惯例。应按照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依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线管理,在确保安全高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检验检疫流程,在“一线”主要实施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适当放宽部分低风险动植物产品的检疫限制措施;除废物原料、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散装货物按现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模式管理外,放开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口食品监管,确保一线最大限度的放开。
在“二线”主要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和监管工作,与一线放宽形成互补关系,确保安全高效管住,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区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仓储货物实行集中预检验、分批核销出区等便利化制度,境内区外个人自用工业品入区免予检验,实现二线管得住、放得快。
二是遵循安全高效原则。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肩负着守护国门安全的神圣使命。随着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快速发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人员跨境流动都呈快速增长态势,国门安全问题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自贸试验区分线管理模式倒逼检验检疫传统监管模式创新,新型贸易业态的大量涌现增加了检验检疫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检验检疫要适应扩大对外开放新常态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新形势,积极主动探索如何加快检验检疫职能转变,在逐渐淡化出口把关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进口把关职能,将检验检疫工作重点转移到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重点敏感产品的监管上。应把握好先行先试与风险控制的辩证关系,在确保履行把关执法职责、实现安全高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快捷、优质的监管服务,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遵循信赖导向原则。信赖是国际自由贸易园区通关监管的基本原则,并与简化和服务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由贸易园区管理的三大基本原则。由于自贸园区处于境内关外,在货物通关监管制度设计方面,大多数国家都以充分相信区内企业均有自律能力,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章办事为基点来考虑和设计管理模式。
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应借鉴国际自贸园区通关监管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着力培育企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以检验检疫信用体系为支撑,以信赖原则为导向,以严格的执法压力为保障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充分的信任,加大信用等级差别化通关管理力度,实施负面清单准入制度,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加快口岸通关速度,同时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严格的教育惩戒。
(三)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的目标要求
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要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方案的要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经过三至五年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创新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分线管理模式和珠澳口岸检验检疫通关监管模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监管流程、简化查验环节,实现珠海地区通关一体化、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一体化和珠澳之间检验检疫深度合作,建设统一高效、与澳门联动的口岸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力争构建与国际自由贸易区规则接轨,与珠海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横琴自贸建设要求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规范、监管安全高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员出入方便、货物和服务贸易便利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体系。
四横琴自贸片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路径的思考
(一)通关监管:单一窗口,珠澳“三互”
积极参与和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破口岸查验单位之间的藩篱,清除信息孤岛,实现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执法有效性和公正性;同时,应探索推进珠澳检验检疫相关部门之间“三互”,实现珠澳口岸检验检疫监管一体化,建立珠澳联动高效的口岸监管机制。
一是推进珠澳口岸信息共享共用,实现与澳门相关部门贸易信息、监管信息的信息共享共用,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二是推进珠澳口岸监管结果互认,在与澳门特区政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监管互认制度,实现一批货物进口或出口时只进行一次检验检疫,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推进珠澳口岸联合执法协作,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政策优势,探索珠澳检验检疫机构深度合作,加强跨境监管程序和手续的协调。
(二)卫生检疫:入境查验,出境监控
近期应加强珠澳口岸执法协作机制,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两地居民往来,推行实施“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查验方式,探索实施“入境查验、出境监控”单向检查改革。从长远着想,可探索简化对港澳居民和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查验手续,以及珠澳之间卫生检疫领域更全面、更深入合作的可行性。
一是优化出入境旅客卫生查验模式,在常态下实施“入境查验、出境监控、严进宽出”查验模式,集中优势资源,加强针对性检疫监管,重点对入境旅客实施卫生检疫;
二是完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制度,根据风险等级对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进行卫生检疫审批、查验和监管,实施一次审批、分批核销、后续监管;
三是加强与港澳、地方卫生防疫部门及其他口岸查验单位沟通,完善出入境旅客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四是推动“港澳游艇自由行”项目,推出对港澳籍出入境游艇实施电讯检疫、先入境后补证书、缩短出入境申报提前时限等多项便利化措施。
(三)动植物检疫:一线检疫,珠澳“三联”
无论从WTO/SPS原则、《京东公约》自由区规则等相关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世界各国自由贸易园区监管的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检验检疫法律规范的视角看,我国的自贸试验区,都必须坚持在一线实施动植物检疫的原则。横琴自贸片区动植物检疫制度创新,应积极探索创新珠澳口岸动植物检疫通关模式,推进建设统一高效、与澳门联动的口岸监管机制。在与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珠澳之间动植物检疫“三互”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珠澳动植物检疫“联防、联控、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联),共同创新动植物检疫联合监管服务模式,适时推出动植物及其产品贸易和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动植物检疫监管体系,主动服务横琴自贸片区建设发展;
二是探索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适当放宽部分低风险动植物产品进入横琴自贸片区的限制;
三是建立和推进珠澳动植物检疫“三互”模式和“三联”机制,探索供澳鲜活产品联合检疫监管模式;
四是充分发挥澳门“一国两制”的体制优势,探讨珠澳之间动植物检疫领域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合作的可行性;
五是简化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建立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
(四)旅客携带物查验:合作查验,前后台分离
横琴自贸片区旅客携带物查验检疫创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方案的精神,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有关创新粤澳口岸通关模式的要求。
一是继续优化、完善横琴口岸已试运行的关检“一机一台、合作查验、分别处置”查验模式,进一步深化关检执法互助合作,提高技术执法水平。
二是探索实施“入境查验、出境监控”单向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对入境旅客携带物按前后台分离模式实施查验,对出境旅客携带物实行巡检的监控查验模式。
三是在原来“人-机-犬”的基础上,全国首创增加可检测低温物品的红外热成像仪,形成“人-机-犬-仪”四位一体查验模式,对入境旅客携带物查验全覆盖、更精准。
四是探索在安全高效监管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动植物检疫限制措施,建议适时细化《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适度放宽对乳制品、月饼和粽子等低风险产品的进境限制。
(五)工业品检验:一线放开,重点监管
切实转变监管职能,突出宏观管理理念,优化一线重点监管商品的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全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打造“放得开、管得住”的工业品检验监管格局。在横琴二线全面建成启用后,最终实现“一线放开,重点监管”。
一是突出“管”的职能转变,促进货物贸易自由化,实现货物贸易的便捷、高效。
二是优化一线重点监管商品的监管,在创新监管手段、提升通关效能上下功夫。
三是研究分类检验监管模式,提升对区内销售使用货物的事中事后管控能力,真正实现“区内货物自由”。
四是探索研究产品分级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不同级别的产品采用相应的检验监管模式。
五是探索自贸试验区执法一体化建设,在企业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监测、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强与海关、边检、质监、商务、工商、税务等政府监管部门的协作。
六是实施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对区内仓储拟进口的法定检验货物预先实施检验,货物进口出区时直接核销放行,提高通关效率。
七是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对进口一次性卫生用品的毒理学和安全卫生环保项目,以及出口玩具首件备案的标识、噪音、性能等项目直接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
(六)食品监管:分类管理,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基于风险分析的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机制。
一是研究基于风险管理的自贸试验区食品分类管理模式。对进入横琴自贸片区的港澳食品探索实施分类分级检验监管模式和预检验制度,对澳门特色食品进入横琴自贸片区试行“企业备案管理 + 分类监管”的快速检验检疫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出台措施支持横琴自贸片区会展业发展。支持横琴自贸片区创建进口商品直销体验中心及葡语系国家产品展示中心,对横琴自贸片区经港澳进境的食品展品实施口岸核放、场馆集中查验监管。
三是完善横琴自贸片区酒店及餐饮业进口配餐用食品快速通关政策。支持区内酒店从澳门引进特色食品、酒类及冻肉等优质食材,对仅在酒店内部使用、不对外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实施免予加贴中文标签等便利化措施。
四是进一步简化横琴自贸片区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可实施一次审批、分批进境、多次核销便利措施。
五是简化进口食品在横琴自贸片区中转的检验检疫手续。对入境横琴自贸片区仓储物流的、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中转食品实施备案管理,免予注册备案、提交证书、实施检验等前置准入要求。
六是支持澳门传统食品产业拓展内地市场。落实CEPA协议要求和结合产业实际情况,对于原料来自内地且经检验检疫的澳门干肉制品等传统食品,参照一般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模式进行监管。
(七)认证检测:珠澳互认,两地通行
贯彻落实广东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有关“横琴自贸片区内珠澳认证检测互认”要求,积极探索实现“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两地通行”,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作用。一是要探索对港澳认证检测机构更深度的开放,达成珠澳互认,两地通行。二是要加强珠澳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合作,开展认证检测标准比对研究,提高认证检测标准一致性。三是要探索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新举措,推进认证认可服务贸易便利化。
(来源:质检发展研究 高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