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资讯
中国小微企业继续免征增值税
2017-11-07 08:00  点击:230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来源:中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