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资讯
北京明年起征收环保税
2017-12-04 08:00  点击:185

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