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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CPI同比增速明显回升 与预期一致
2017-02-15 13:49  点击:214

到春节等因素的影响,1月CPI同比和环比增速均出现明显回升,符合市场预期。

2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显示,CPI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2.5%。

新一期财新调查的11家金融机构经济学家,对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的预测均值为2.5%。

从环比看,1月CPI上涨1.0%,涨幅比2016年12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表示,居民消费价格环比和同比涨幅受春节因素影响扩大。

受节日因素影响,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3%。其中,鲜菜、鲜果、水产品和猪肉价格环比涨幅分别为6.2%、5.7%、4.4%和3.4%,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42个百分点。

寒假和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增多,交通和旅游价格上涨明显,飞机票、旅行社收费、长途汽车、宾馆住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8.6%、11.1%、3.4%和3.2%,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23个百分点。

受国内成品油调价影响,汽、柴油价格环比分别上涨4.7%和5.2%,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09个百分点。

今年1月1.0%的CPI环比涨幅,比2016年和2015年春节所在月份环比涨幅分别低0.6和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暖冬影响鲜菜价格环比涨幅远低于前两年春节月份。

从同比看,CPI同比上涨2.5%,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从分类看,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1.4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0.17个百分点;旅游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5.9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0.11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0.07个百分点。

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约0.35个百分点。

据统计局测算,在1月2.5%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约为1.5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1.0个百分点;2月由于“春节错月”和上年同期基数较高,翘尾影响将明显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