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財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5日表示,手机设备商小米可能成为首间以“同股不同权”方式在港上市的企业,是一个好开始,如果成事,估计会成为香港歷来第四大的公开认购。
港交所早前落实“同股不同权”制度,刘怡翔5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指出,相关制度已提出很多限制,平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他指出,“同股不同权”制度对香港重要,特权亦有相应限制,如在委任非执董和修改公司章程时只能“一股一票”,有利保障小股东。
被问到如何介定公司是否属创科公司,小米是否符合资格,刘怡翔称,小米的手机硬件业务只佔5%,公司亦经营包括手机支付及物流等科技,因此属新科技公司。
另外,港交所早前公佈的《新兴及创新產业公司上市制度》諮询总结,允许尚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刘怡翔提醒市民,如果对生物科技企业认识不深,不应急於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