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發展动力和促进就业,推出7项减税新政。这已经是连续第五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中涉及减税降费内容。采取这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表示,最近减税降费政策公布节奏非常快,这是落实今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既定减税内容,而且在最近中美贸易摩擦中显现一些核心产品研發创新能力不足的情形下,7项减税政策中大部分举措更加倾向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發力度。
让减税更具获得感
具体来看,第一项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發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国务院将一次性税前扣除上限提高5倍,将有利於降低企业投资研發仪器和设备的成本,从而鼓励企业加大研發仪器设备的投入,增强创新。
第二项是将享受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冯俏彬表示,近些年减半徵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逐步提高至如今的100万元,主要目的是让更多企业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让减税更具获得感。这意味着今年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内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鼓励科研投入和创新
第三项,取消委託境外研發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目前内地对企业研發活动中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比例可以达到175%。此次取消了委託境外研發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鼓励企业利用境外研發团队进行创新,也实现了国内外一视同仁。
第四项,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根据内地现行税制,无论规模如何,企业在某一年度發生的亏损可用於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超过5年。而目前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亏年结转年限允许至少是10年。与大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可能性比较大,盈利所需时间比较长,亏损结转及结转年限对於其發展更加重要,此次中国将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对企业有利。
第五项,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这一政策目的在於鼓励一般企业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
第六项,从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徵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徵印花税。
第七项,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此举意在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投入,鼓励企业创新。
冯俏彬还表示,除了此次税收政策支持研發创新外,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对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给予税收优惠,其实也是激發科研人员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