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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发布日期:2020-02-15  浏览次数:254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标  题】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63号

【成文日期】2019-12-10

【发布日期】2019-12-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10日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编辑:王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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