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共享单车、网约车似乎同时出了“状况”。一个是各种牌子的单车堆在停车场就像“废品回收站”,另一个是出门约车半天没有响应,或干脆就没人接单了。这样,一下子变得不方便还有点不太适应。其实,这是共享经济发展遭遇新考验。
共享单车的出现,一时让传统的自行车行业复苏,也让城市市民发现一个既方便又能锻炼身体的好东西,受到热捧。顿时,各种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经过几年的洗礼,市场开始出现分化。一些后进入的、规模不大者,运营时间不长就出现困难,倒闭的、退出的可谓接二连三。而进入早的领军企业,如摩拜和of o完全统治市场,并到海外开疆拓土。成功的运营,一下子成就了创业者,像摩拜单车被美团收购后就产生“造富效应”,创始人胡玮炜就是个典型。而对于一些后来者来说,就没有那么幸运。从某种意义上说,许多后进入者,从一开始就是想着能有被收购的机会,成就“暴富”传奇,但很难如愿,也就只能割肉出局了,留下少数“寡头”竞争了。
竞争是市场活力的来源,但共享单车市场似乎已经出现新的分化,并不能呈现一个更加成熟的状况。就在摩拜被收购前,一直有摩拜和of o合并的传言,或有投资者撮合二者合并,但最终没能实现。而占据半壁江山的of o小黄车似乎遇到了资金瓶颈。
有报道称,最近小黄车因欠下半年多的智能锁通信服务费,陆续有几百万辆单车智能锁通信被停止服务,面临无法定位、无法远程升级维护、密码更替失灵、用户关锁后无法自动停止计费等问题。时常还被拍到在停车场和各种单车一起堆积如山的画面,看着令人心痛。最近摩拜宣布免押金骑行,对of o也是一个冲击,对其它单车也一样。共享单车市场究竟会如何呢?洗牌早已开始,它能否健康发展还是个问题。
网约车的情况也不乐观。根据网约车师傅的描述,最近运管抓得很紧了,必须取得“两证”,即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以及网络车运输证,并注册到已取得经营许可资质的网约车平台上,这样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才算合法,否则就是非法营运,抓到的至少处以一两万的罚款。
事实上,许多车和人都不完全具备条件,尽管相关规定已出来一两年,但并没有被严格执行。同时,像滴滴平台最近宣布提高对司机的抽成,由25%提高到30%,一下子惹恼了原本承受巨大风险而“不怎么赚钱”的司机,卸载的很多,因而叫车就出现难约的情况。顺风车虽不在网约车规定的规范之列,但自从上次郑州空姐被害案之后,平台整改后严格了,到晚上10点后就约不到了。而出租车也不好打,即便拦着路边的空车,也多为前往接网约的乘客。
眼看着身边的共享模式出现问题,对约车一族来说还真是个不小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不方便了。尽管对共享单车、网约车等都有过抱怨,对网约车的意见更大些,尤其是滴滴并购优步之后对乘客价格提高、优惠基本清零,对司机抽成提高、奖励很少,垄断的弊端显现。但是,它们毕竟是一个新鲜事物、新兴业态,改变了人们出行习惯、改造了出行市场格局,给人们带来了全新体验和方便,应该给予鼓励和包容,创造条件让其规范发展,但一定不是简单扼杀它或者最终形成扼杀的后果。
应当说,政府是已经看到了问题,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到对新兴业态的发展要包容,管理要审慎。今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给交通运输部的回复函,同意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互联网物流等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呈现井喷式发展,对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也表示,运营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各方权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也日渐显现。为此,国务院同意建立由12个部门组成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涉及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对于网约车来说,发展而非“掐死”是政府态度的主基调。如何促进其健康发展呢?
一是规范。经过几年的发展,也需要规范,像人车不符、患有精神疾病、吸毒等问题司机就不能进入这个领域,严格把关。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但对车和人一些要求是不是可以更灵活一些,比如在北京“京车京人”的统一问题,严格起来合格的就不到一成,市场供给就难以满足需求。
二是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形成竞争,对乘客和司机都是好事。对于网约车平台来说,其成本其实并不高,一上来就冲着做大规模以上市圈钱,注定做不长久。况且,一旦无利可图司机就会选择离开或者根本不进入,乘客支出成本高就会放弃选择,毕竟约车的大部分不是花钱无感的人。因此,主管单位要更积极地受理进入申请,而不是想着卡住它们。像美团在南京、上海等地进入网约车市场引起竞争,激活了市场,北京等其他地区也应该张开双臂欢迎它。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需要打破,也必须打破。
作为监管部门,就是让这些市场运营主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利益,至于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不应轻易定性为扰乱市场秩序之举。让消费者得利和便利是政府监管的最终落脚点,企业的自主行为不过多干预,优惠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能不能持续,企业比谁都清楚,不盈利是不能长久的,这是基本常识。我们需要认识常识,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主体有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共享经济就能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这在当前形势下显得更加重要而迫切。